3 月 19 日消息,据中青报报道,3 月 16 日,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、周某某、张某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案开庭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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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陈某某曾是一名程序员,他经常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记录女儿成长过程的视频。2020 年 10 月,他想把这些视频一次性下载下来,但发现只能一个一个下载,于是他想找到一种批量下载的方法。他在网上搜索了相关平台的算法,并结合自己的技术知识,通过“抓包”分析实现了视频批量下载的功能。
2021 年初,陈某某将自己调试好的平台算法以 1000 元的价格卖向外出售。此外,他还在网上购买了一些算法,并利用辅助软件绕过某短视频平台、某社区电商平台等互联网平台的校验程序,获取平台的后台数据。这些算法不仅可以实现批量点赞、批量下载,还可以获取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来非法牟利。
2022 年 1 月,公安机关发现有人在网上公开出售某知名社区电商平台的破解程序,经过摸底排查将陈某某抓捕到案。同年 10 月,在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春健办理该案时,通过查看其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和支付宝交易记录,发现该案还有另一名涉案人周某某。
周某某也是一名程序员,在 2021 年 12 月花了 3000 元从陈某某那里买到了该算法,并用它获取平台用户数据。不久后,陈某某又从周某某处购买了周某某手中的破解互联网后台的算法,并继续将其卖给他人。周某某也受到陈某某的影响,开始出售自己拥有的算法。
经查,被告人陈某某、周某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,陈某某违法所得为 17 万余元,周某某违法所得为 1 万余元,其行为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。2022 年 11 月 17 日,闵行区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、周某某提起公诉。IT之家从闵行检查公众号获悉,最终被告人陈某某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;被告人周某某、张某某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、十个月,并适用缓刑,各并处罚金。